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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套用报废车牌上路 被罚款2000元计12分

时间:2018/12/21 10:28:52  作者:未知  来源:国际网络电视台  查看:218  评论:0
内容摘要:   12月20日上午,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在国道358线辖区福龙桥路段拦下一辆可疑小轿车。经调查,该车系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车牌损坏后,驾驶员并未依法办理补牌手续,而是套用了一辆报废面包车的车牌企图鱼目混珠。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做出收缴车牌、强制扣留车辆、计...
   12月20日上午,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在国道358线辖区福龙桥路段拦下一辆可疑小轿车。经调查,该车系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车牌损坏后,驾驶员并未依法办理补牌手续,而是套用了一辆报废面包车的车牌企图鱼目混珠。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做出收缴车牌、强制扣留车辆、计分、罚款等处罚。

  9时40分许,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发现:一辆涉嫌套牌的蓝色宝马小轿车出现在辖区福龙桥路段,该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布控拦截。9时45分,布控警力成功将沿358国道由黎塘往贵港方向行驶的可疑小轿车截获,经过简单询问后将车辆及其驾驶员一同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。

  经系统查询,小轿车的真实登记注册号牌为粤A9J***,其悬挂的桂AH2***号牌系一辆五菱面包车的登记注册号牌。该面包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被强制报废,其车牌也已经作废。

  据小轿车驾驶员谢某说,小轿车是债务人抵押给他使用的,原先悬挂的车牌确实是粤A9J***,只是前段时间自己在倒车时候不小心撞上墙壁,导致车辆和车牌都损坏了。由于工作忙且嫌两地跑太麻烦,他并没有到车辆登记地车管部门办理补牌手续,而是心存侥幸,在自家工地翻出了一副报废面包车车牌安装了上去。12月20日一早,他独自驾车出门采购物料,没想到刚到福龙桥路段就被交警逮住了。

  民警严肃批评谢某擅自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条规定,扣留小轿车,收缴套用的车牌,开出驾驶证计12分,罚款2000元的罚单。谢某的驾驶证件在他完成满分学习教育,并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方能恢复使用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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